【内蒙古优越建设工程】分享:模板工程的构造、安装与拆除
模板工程的构造、安装与拆除
一、一般规定
1. 模板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2)当层间高度大于5m时,应选用架支模或钢管立柱支模。当层间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可采用木立柱支模。
2.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3.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立柱的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的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2)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3)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50mm木条或25 x 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Φ48.3mmx3.6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采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4.当模板安装高度超过3.0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除操作人员外,脚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5.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 , 竖向吊运不应少两个吊点 , 水平吊运不应少于四个吊点。吊运必须使用卡环连接,并应稳起稳落,待模板就位连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环。
(2)遇5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吊运作业。
6.木料应堆放于下风向,离火源不得小于30m,且料场四周应设置灭火器材。
二、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
1.梁式或架式支架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伸缩式架时,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上下弦连接销钉规格、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U型卡或钢销钉销紧,2个U型卡距或销距不得小于400mm。
(2)若 架采用多成组排放,在下弦折角处必须加设水平撑。
2.工具式立柱支撑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柱不得接长使用。
(2)所有夹具、螺栓、销子和其他配件应处在闭合或护紧的位置。
3.木立柱支撑的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立柱宜选用整料,当不能满足要求时,立柱的接头不宜超过1个,并应采用对接夹板接头方式。立柱底部可采用垫块垫高但不得采用单码砖垫高,垫高高度不得超过300mm。
(2)当仅为单排立柱时,应在单排立柱的两边每隔3m加设斜支撑且每边不得少于2根,斜支撑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0°。
4.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2)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的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 -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5)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 , 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
5.当采用标准门架作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按设计规定布置,间距宜小于1.2m;
(2)当门架支撑宽度为4跨及以上或5个间距及以上时,应在周边底层、顶层、中间每5列、5排在每门架立杆跟部设φ48.3×3.6mm通长水平加固杆,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3)当门架支撑高度超过8m时,剪刀撑不应大于4个间距,并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4)顶部操作层应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满铺。
6.悬挑结构立柱支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上下立柱应保持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2)多层悬挑结构模板的立柱应连续支撑,并不得少于3层。
三、普通模板构造与安装
1.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当深度超过2m时,操作人员应设梯上下。
(2)距基槽 (坑 ) 上口边缘1m内不得堆房模板。
(3)斜支撑与侧模的夹角不应小于45°。
2.柱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模校正后,应采用斜撑或水平撑进行四周支撑,以确保整体稳定当高度超过4m时,应群体或成列同时支模,并应将支撑连成一体,形成整体框架体系。当需单根支模时,柱宽大于500mm应每边在同一标上设置不得少于2根斜撑或水平撑。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 45° ~ 60端尚应有防滑移的措施。
(2)安装2m以上的柱模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3.墙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预拼装的大块墙模板进行支模安装时,严禁同时起吊2块模板,并应边就位、边校正、边连接,固定后方可摘钩。
(2)安装电梯井内墙模前,必须于板底下200mm处牢固地满铺一层脚手板。
(3)当钢楞长度需接长时,接头处应增加相同数量和不小于原规格的钢楞,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墙模板宽或高的15 - 20%。
(4)拼接时的U型卡应正反交替安装,间距不得大于300mm;2块模板对接接缝处的U型卡应满装。
4 .楼板或平台板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预组合模板采用架支模时, 架与支点的连接应固定牢靠, 架支承应采用平直通长的型钢或木方。
(2)单块模就位安装,必须待支架搭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
四、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一)搭设管理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2.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如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格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满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开撑,并与主本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4.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二)验收管理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 , 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 、基础进行验收 ,并留存记录 。
2.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 , 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 、情况严重的,要进行**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3.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检查。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三)使用与检查
1.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2.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3.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
(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4)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
(6)安**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五、模板拆除
(一)一般规定
1.模板的拆除方案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模板拆除必须在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进行;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拆模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2.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宜在施加预应力前拆除,底模应在施加预应力后拆除。当设计有规定时,应按规定执行。
3.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模板的设计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取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4.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5.遇 6 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
(二)各类模板拆除
1.支架立柱拆除
(1)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出2层时,应首先拆除2层以上的拉杆。当拆除**一道水平拉杆时,应和拆除立柱同时进行。
(2)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2.拆除条形基础、杯形基础、独立基础或设备基础的模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和支撑杆件等应随拆随运,不得在离槽(坑)上口边缘1m以内堆放。
(2)拆除模板时,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方。应先拆内外木楞、再拆木面板;钢模板应先拆钩头螺栓和内外钢楞,后拆U型卡和L型插销,拆下的钢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置地面,不得抛掷。拆下的小型零配件应装人工具袋内或小型箱笼内,不得随处乱扔。
3.柱模板拆除:柱模拆除应分别采用分散拆和分片拆2种方法。分散拆除的顺序应为:拆除拉杆或斜撑、自上而下拆除柱或横楞、拆除竖楞,自上而下拆除配件及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清理、拔钉、钢模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分片拆除的顺序应为: 拆除**支撑系统、自上而下拆除柱及横楞、拆掉柱角U型卡 、 分2片或4片拆除模板 、原地清理、刷防锈油或脱模剂、 分片运至新支模地点备用 。
4.墙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墙模分散拆除顺序应为:
拆除斜撑或斜拉杆、自上而下拆除外楞及对拉螺栓、分层自上而下拆除木楞或钢楞及零配件和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拔钉清理或清理检修后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2)预组拼大块墙模拆除顺序应为:
拆除**支撑系统、拆卸大块墙模接缝处的连接型钢及零配件、去固定埋设件的螺栓及大部分对拉螺栓、挂上吊装绳扣并略拉紧吊绳后,护下剩余对拉螺栓,用方木均匀敲击大块墙模立楞及钢模板,使其脱离墙体,用棍轻轻外大块墙模板使**脱离,指挥起吊、运走、清理、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备用。
5 .梁、板结构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落或成片拉拆。
6.特殊结构的模板拆除,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
(三)高大模板拆除管理
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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